20210623往饒恕的方向逃-約書亞記20章
1. 逃城的意義:
在古代近東的世界中,殺人者償命,是普遍性的原則。逃城的設立,是給那些誤殺人的,逃避被害者家屬報復的地方。民數記19章給了一個誤殺的例子:4「殺人的逃到那裏得以存活的案例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意中殺了鄰舍的,5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林中伐木,手拿斧子一砍,本想砍下樹木,斧頭卻脫了把,飛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那人死去,這人就可以逃到那些城中的一座,得以存活,6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發火,去追趕那殺了人的,因為路途遙遠就能追上他,把他殺死。其實他是不該死的,因為他與被殺者素無仇恨。
*為何要設立逃城?
即使不是蓄意殺人,被害者的家屬帶著悲傷憤怒的情感,很難聽進誤殺人的解釋。而且律法的要求是流人血的罪必須償還,不然土地會因無辜之人的血被咒詛(該隱亞伯的例子),所以被害者家屬一定會想盡各種辦法要找到誤殺者,若是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庇護,只要家屬夠勤勞,總有一天會追到或是找到,將誤殺者殺死以報血仇,恐怕會引起雙方家族更多更深的仇恨。
*逃城的規矩:
不是故意、預謀、無心誤殺人的,不是逃到逃城只說一句:我不是故意的就沒事了。他要將事情的經過說給城中的長老聽,說完了才能被接待進到城裡居住。這時長老就要去查證事實,看是否有可疑的地方,並將查證的結果,以公開的審判方式,讓誤殺者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對待,整城的居民就要真心的接待誤殺者,讓他可以在逃城中生活。不可離開逃城,限制誤殺者的行動,也是保護他的性命。若是放任誤殺者隨意在被害者的眼前走來走去,那可能任何人都很難忍耐的下去不動手。
*等到大祭司死去才得自由:
失去生命,對於誤殺者或是被害者家屬,都是難以承受的痛苦,需要時間來恢復。等待大祭司死去的這個安排很合適,一方面給雙方時間去面對難以解釋的悲劇,另一方面,大祭司是為人民贖罪的中保,當大祭司的生命結束,也象徵誤殺生命的代價已經償還,讓雙方當事人接受神是生命的源頭,神賞賜生命也收取生命,神在生命的過程中掌權。
2. 逃城對我們的意義:
我們也常常犯了無心傷人的過錯,例如開車不小心撞到他人,或是各種意外等等。在相對安全的生活環境中,傷害的行為可能減少;但是我們口裡所說的話,也發揮了創造或是毀壞。說者無意,聽者有心,因為彼此的差異,造成的誤解,傷害不會比失去生命微小。逃城的設立給我們一條生命的出路,也讓我們明白生命的價值,就算無心也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一切無心的錯誤時,耶穌是那永遠的大祭司,他以自己的生命為贖價,除去罪的刑罰,使我們得著完全的自由,恢復正常的生活。
*反思:我們如何接待那些來到教會,來到逃城的人呢?了解事實、完全接納、查證事實、公證審判、耐心等候、必得自由。
俊仁長老